1000万!青岛海关查获寄递走私服装鞋帽案 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性质发布日期:2024-08-12 浏览次数:918

  近日,青岛海关侦办一起通过邮寄渠道走私进口服装鞋帽案,查获低报价格走私进口服装鞋帽近万件,案值1000余万元。

  此前,青岛邮局海关在对一批申报为“衣服”、“鞋子”的进口邮包查验时发现,这些邮包每个申报价格只有200元左右,实际每个邮包内均有5至15件不等的国外某轻奢品牌衣服、鞋子,单件价值在800元以上,申报价格和实际价值严重不符。

  海关分析并监控发现,类似邮包一个月内多次出现,且收件地址为同一地址。青岛邮局海关将低报价格走私进口服装线索移交海关缉私部门。

  青岛海关缉私局机场分局接到线索后,经过分析研判,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嫌疑人长期从国外购物网站下单购买商品,采取伪报贸易性质和低报价格方式,通过EMS直邮和重量计价包税方式走私服装鞋帽等货物入境,而后在国内网络店铺销售牟利。核实发现,嫌疑人走私进口货物平均低报价格幅度达90%。

  目前,青岛海关缉私局已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王磊磊、白云龙/文)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1、低报价格走私,必然存在两个价格,一个是向海关申报的价格(下称申报价格),一个是实际成交价格(下称成交价格),而且申报价格低于成交价格,以欺骗海关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额,故又称为“价格瞒骗”。

  2、该案所称伪报贸易性质,是指本来应该以一般贸易进口的商品,申报成个人自用物品;前者适用货物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后者适用行邮税率。单票货物税额低于50元时,都是免征的。

  3、本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偷逃税额量刑。个人起刑点,偷逃税额为10万元;单位犯罪,起刑点为20万元。偷逃税额与量刑之间的关系,在不考虑主从犯、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偷逃税额与量刑的关系如下表:

  4、此类走私案件,电子数据是关键证据。一般现场查获的货物数量不多,根据笔者以往办理此类案件的辩护经验,侦查部门将会对手机、电脑里的电子数据(如照片、对账单等)、快递公司数据等等进一步梳理,框定涉案货物数量、计核偷逃税额,评估各涉案人员的责任,推进刑事诉讼。正因为没有实物,所以通常容易在数量、归类、税率、价格等计税要素方面产生争议,通常也是双方辩论的焦点。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金年会棋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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