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app,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促进玩具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玩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176家企业生产的18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4%。
强制性国家标准GB6675-2003《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中对玩具使用的原材料、结构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和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规定的要求,对玩具产品的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正常使用测试、燃烧性能、毛绒玩具填充物质量、迁移元素铅、迁移元素镉、迁移元素钡、标识和使用说明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玩具产品的燃烧性能、毛绒玩具填充物质量、迁移元素(铬、铅、钡)等项目单项符合率均为100%。二是毛绒、木制玩具质量有较大提高,其中毛绒玩具均未发现使用二次填充材料。
1、个别玩具存在危险锐利尖端。危险锐利尖端是指可能产生不合理伤害剌伤儿童皮肤的尖端,抽查中有个别塑料玩具存在危险锐利尖端。
2、个别玩具存在危险毛边。危险毛边是指塑料件的边缘存在的容易划伤儿童皮肤的毛剌。抽查中有个别塑料玩具存在危险毛边。
3、个别玩具突出物不合格。突出物是指玩具上的向上突起的硬性的末端面积较小的部件,其末端应加以保护以增加末端的接触面积。抽查中有个别玩具突出物的保护件在合理滥用试验后脱落。
4、个别玩具小零件不合格。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小零件,则应设警告说明,警告消费者该玩具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对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含有小零件,并且在合理滥用试验后不应产生小零件。抽查中有个别玩具在合理滥用试验后发现有小零件。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玩具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玩具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的“尖端”、警示内容的字体均小于五号黑体字、安全警示的字体均小于四号黑体字
跌落测试后出现的碎片有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警告内容的字体小于五号黑体字
一、需要考虑孩子的智力发育及体能发展的程度来选购合适的玩具。
从出生至1周岁为婴儿期,可选购如软体填充玩具、拨浪鼓、挤压/发声玩具等。1周岁至3周岁为幼儿期,没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易发生意外事故。可选购如球、拖拉玩具、积木、玩具房子、玩具车、拼图玩具、沙滩玩具等。4周岁至6周岁为学前期,可选购三轮车和头盔、自行车、智力拼图(10-20块装)、玩偶及服饰、故事书、带有人物和饰物的玩耍场景等玩具。6周岁至9周岁为学龄儿童,喜欢玩耍具有技巧和智力的游戏。可选购风筝、自行车和头盔、滑冰鞋和保护性用品、手工艺用品、玩偶,木偶和演戏小丑、运动器械、拼图玩具及棋类等玩具产品。
玩具的包装或吊牌上应注明厂名厂址及适用年龄范围,并且在醒目的地方注明采用标准和使用方法等注意事项。这些注意事项能够为选购玩具的父母及成年人提供充分的购买信息,提供必要的帮助。
对于活泼好动的儿童,应注意查看玩具上是否注明“内有小零件”的注意事项。因为玩具本身含有的可拆卸小零件容易被3岁以下的孩子吞食,这样极易产生窒息危险。对于3岁以下的孩子应尽量选购结构简单的带有发光、发声功能的玩具,不仅能够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同时也避免了儿童在玩耍中遇到的伤害。同时家长应注意玩具上带有的一些活动部件和圆孔,应保证这些部件不会在玩耍过程中夹伤孩子的手指。同时应注意检查玩具的金属和塑料边缘,购买时应用手指试探触摸,应感觉光滑无割手现象,并注意塑料件上无毛边、毛刺等问题存在。
在选购毛绒玩具时,应注意检查玩具的眼、鼻、装饰物等小部件,可以用手试着拉扯,好的玩具这些部件十分结实,而劣质的玩具,这些部件往往很容易被拉扯出来。应特别注意玩具服饰上的附件不能够用双面胶粘贴。另外可以用手按压玩具,外官端正、手感弹性好的玩具,一般采用的都是好的PP棉,而劣质填充物的玩具手感较差。同时可以检查玩具的缝合线处,较差的玩具其缝合线针脚较疏,在一定力的作用下即会松动。
采用塑料包装的玩具,应注意塑料袋的厚度,因为儿童的好奇心有可能使得孩子将塑料袋当作玩具,一旦套在口鼻处,后果不堪设想。而厚度足够的塑料袋,以及打孔后的塑料袋则大大降低了这个风险。同时也提醒家长注意在拆开玩具包装袋后,应及时将塑料袋破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