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玩具枪”玩玩有何不可?发布日期:2024-06-26 浏览次数:

  你是否幻想过手持双枪,穿梭于市井街道,扮演洒脱不羁、惩恶扬善的英雄?但幻想一旦跨越现实的边界,稍不留神就会构成违法乃至于犯罪。

  军械爱好者陈某,jinnian金年会官网对情有独钟,常常泡在各类枪械论坛、聊天群组里。渐渐地,光是线上讨论和观看已经无法满足陈某对枪械的热爱。于是,陈某开始购买仿制枪当作玩具收藏,以便于自己日常把玩。自2021年下半年起,陈某通过网络渠道先后购买了多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仿制枪。

  2022年12月,同为枪迷的林某某将其瞄准镜赠与陈某,为表示感谢,陈某便将一支仿制枪赠与林某某,由林某某放置在其住处保管、收藏。后公安机关在陈某及林某某住处,查获疑似12支。经鉴定,其中3支的枪口比动能超过1.8J/㎠,足以认定为。2023年6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涉案的三支中,两支由陈某持有,一支由林某某持有,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持有罪。但陈某持有的两支枪口比动能数值刚超过1.8J/㎠,且在购买涉案后,陈某仅仅用于个人把玩收藏,既没有购买弹药,也未将其带至公共场所,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后经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虽然检察机关依法免除了对陈某的刑事处罚,但是其依然要承担违法行为所带来的行政处罚。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陈某行政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而林某某尽管只持有一把没有触犯刑法,但其行为同样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二人非法持有的行为,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建议依照相关规定对涉案予以收缴,并对陈某及林某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3年7月11日,陈某、林某某因非法持有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

  检察官提醒:我国明令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弹药。根据相关规定,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制式,即便不能发射制式弹药,当枪口比动能大于1.8J/㎠时,也会被认定为。这种只要非法持有、私藏两支以上,即可构成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所以“玩具枪”也可以是,不可出于好奇、贪玩或者心存侥幸而非法买卖、持有、收藏各种来历不明的仿制枪,切勿让兴趣爱好成为让自己身陷囹圄的魔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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