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分类
【广东茂名】高州市智好母婴用品店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处罚发布日期:2024-08-08 浏览次数:

  当事人销售的“遥控车”经检验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没收违法所得276.69元、没收不合格的“遥控车”4台。2、处罚款1380元。合计罚没款1656.69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1MA4W51LE1R----------曾**jinnian金年会官网


本文由:金年会母婴用品公司提供